老年人一直被视为弱势群体来对待,而且尊老敬老也是我们传统的美德。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老年人犯罪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其背后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其中一个相当大的因素,就是家庭环境的问题。

生活没有保障、家庭矛盾突出、精神心理空虚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老年人犯罪的一个重要隐患。

与物质条件相比,精神层面的孤独,心理上的无奈与空虚,更易导致心态的扭曲,可能一件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就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导火索,而酿成惨剧。

今天要分享的这则案例,发生在年的北京,69岁的赵某(男)因对现有的生活感到无尽的孤独和无奈,产生了厌世心理。

在他的遗书中,有一份死亡名单(他想杀的人),里面不仅有医生、有诊所老板,甚至还有自己的妻子和亲生儿子......

年出生的赵某(男),与唐某结婚之后,育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之后赵某经营着一家诊所,经济条件也还不错,但夫妻感情一直不太好。

不过二人的婚姻也就这么一直维持着,直到孩子们都长大成人,儿子、女儿也都成了家。但赵某在年近五旬的时候却有了外遇。

为此夫妻二人没少闹矛盾,孩子们也觉得赵某这事做得不对。但赵某根本就不听劝。

不过“外遇”这事也没能持续多长时间。对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看着赵某经营着诊所,条件不错,说白了,就是奔着钱去的。因此,赵某也不过是空欢喜一场。

但经过此事之后,妻子与赵某的关系更加冷淡。

年的时候,已年过六旬的赵某做了心脏支架手术,因身体状况不佳,诊所也就不再经营了。赋闲在家之后,因一时没了事做,赵某的心态也发生了变化,经常对妻子发脾气。

本来就与妻子唐某的关系不好,如此一来,因二人的矛盾频发,赵某便搬了出去,分居了!

儿女们觉得,父母岁数也不小了,分什么居啊,而且这事本来就是赵某的问题(包括之前外遇的事),便劝赵某还是搬回去住吧。

但赵某却还振振有词的,根本不听劝。而且每次儿女们去看望赵某时,赵某就是一堆埋怨,嫌不管他了,不照顾他了,还总说妻子唐某的坏话...

慢慢地,儿女与其来往的也就少了。

年的时候,赵某因肠胃不适,先是来到了李某的诊所检查,吃了些药,但不见好转。医院就诊,确诊为直肠癌,并做了手术。后在家休养。

就医期间,赵某的儿子(小赵)、儿媳还有女儿是忙前忙后、出钱出力的,但赵某还是觉得孩子们对自己照顾得不好,在家休养期间,也不来看望自己。

尤其是对儿子小赵意见很大。一来是二人关系本就不太好;二来是赵某认为小赵总是挑破自己和女儿的关系,导致女儿也不来看望自己了。

至于妻子唐某就更别提了,赵某对其一直心有怨恨。

不过赵某不是个肯委屈自己的人。赵某觉得,既然家人都不管自己,那我就找人来照顾。于是赵某便雇了一个保姆,照顾自己的日常起居。

(不过话说回来,照顾生活可以,可赵某内心的那种孤独,是很难消除的)

休养了一段时间之后,赵某觉得肠胃总是有些不舒服,医院的那几个医生给自己做手术时没做好,于是便要讨个说法。

但也没啥结果,于是赵某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同时,对这几个医生也是极为不满。

医疗纠纷的案子并不好打,不仅涉及到举证的问题,还涉及一些专业性问题的鉴定程序,因此案件进展并没赵某想得那么快。

长期的独居生活,家人关系的冷淡,再加上赵某又身患糖尿病、心脏病,医疗纠纷的官司也耗费了赵某极大的精力。

眼下的生活,让赵某觉得非常的孤独和无奈,对生活也没有了信心。赵某的心态,开始变得扭曲,心中的怨恨也越来越深!

赵某憎恨妻子唐某,恨她对自己不够关心,憎恨唐某的弟弟,恨他在中间没起过好作用;

憎恨儿子小赵,对自己不好也就算了,还挑拨自己和女儿的关系,导致女儿都不看望自己;

憎医院和那两个医生,不仅手术没做好,还死不认账,不肯赔偿;

还憎恨那个开诊所的李某,第一时间没瞧出病根,乱开药......

赵某想要报复,要把这些人都给杀了!

赵某开始酝酿着自己的计划。

赵某想要杀妻子唐某和其弟弟,但一直没有机会。于是将目标首先确定为医院的那两个医生。

赵某的计划是,找个借口将小赵骗到自己的住处,杀了他之后,医院找那两个医生“报仇”,另外,赵某还准备做个“炸药包”,报了仇之后,医院引爆、自杀。

另外,赵某将动手的日子选在了年的2月17日。因为这一天是妻子唐某的生日,虽然不好对妻子下手,但足以在精神上打击妻子。

2月上旬的一天,赵某买来了几百个“二踢脚”,利用里面的火药制作炸药包。另外,还找来了半斤多的碎玻璃,又让租住在附近的黄某(女)帮忙找来了一些汽油,利用这些材料,赵某制作了两个简易的“炸药包”。

2月16日晚,赵某告诉儿子小赵,医院的那个案子也进展了。

赵某说,医院大概有百分之四十的责任,但还没出判决,差不多要到3月份就有结果了。(是真是假,判决书中并未明确说明,案发后小赵是如此陈述的)

赵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小赵,医院送点礼,让医院承认都是他们的责任,这样的话,判决的时候就会多赔点钱了。

所以想让小赵第二天开车过来接上自已,医院送礼。小赵当时也没多想,既然父亲这么说,也就答应了。

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赵某当晚又写下了一份遗书。

遗书的内容就包括了一份“死亡名单”,也就是赵某想要杀的人。除了妻子、儿子等家人外,医院的孙医生、李医生,甚至是开诊所的李某,都在名单之中。

赵某还医院的不满,医院引起爆炸,医院,引起巨大的影响,表示自己的“抗议”。

但赵某的计划,却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被打乱了。这也导致一个无辜的人而因此丧命。

2月17日早上7点左右,黄某来到了赵某的住处。这个黄某又是谁呢?

黄某是位40岁的女性,在赵某所住的小区开了一家内衣店,店里也做按摩。年1月份的时候,赵某在黄某店里做按摩的时候,与黄某相识。

因赵某平时也没什么事,去的次数也比较多,很快就与黄某及其丈夫王某熟悉了,关系也挺好,黄某夫妇还去过赵某家里做客。

赵某做炸药包时的汽油,就是黄某提供的。但赵某谎称自己买了辆旧车要加油,黄某也没多想,就让丈夫王某从自己的车里抽了一些出来。

至于黄某为何会突然来访,也是有原因的。

赵某在确定了自己“动手”的时间之后,打算再做一次按摩,便在2月16日晚上19点左右,来到了黄某的店里。因为店里有别人,赵某也不愿意等,就没做成。

临走时,黄某说第二天早晨会去家里找赵某。(但赵某可能是没听到,也可能是给忘了)

但黄某绝对想不到,自己就此命丧黄泉了。

赵某为何要杀黄某?还得从一份协议说起。

和黄某认识之后,赵某也是有些想法的。

因为与妻子的恶劣关系,指着妻子照顾自己是不太可能了。而且赵某觉得,两个孩子对自己也不好,也靠不住。但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身体也越来越差,身边总得有人照顾。

于是赵某就希望黄某能够一直照顾自己。但也不白照顾,赵某答应黄某,在自己死后,将自己居住的这套房子赠给黄某。

黄某一开始不太信,但见赵某态度还挺诚恳的,觉得不像是开玩笑。为了保险起见,便按照赵某的意思,草拟了一份协议。大概意思就是赵某的房子归黄某,黄某负责照顾赵某以后的生活。

不过赵某尚未在协议上签字。因此,黄某来找赵某的时候,便带着这份协议,希望就此让赵某签了字,黄某也就放心了。

可黄某来的不是时候。

黄某来了之后,一开口就是关于房子的事,并让黄某赶紧签字。

赵某此时一心想着实施他可怕的计划,黄某的出现,让赵某有些猝不及防。当黄某不停地再说房子的事时,赵某对黄某也起了杀心。

赵某觉得黄某这人和那几个没啥区别,也不怎么样。自从认识了黄某之后,自己对她也不错,经常给黄某送些东西,大家都比较熟了。

可每次找黄某做按摩的时候,黄某还总收钱,连优惠都没有,脑子里竟是钱,一点感情都不讲。现在又张嘴闭嘴的要房子。

赵某临时起意,要让黄某付出代价。

按照黄某的要求,赵某在协议上签了字。黄某见赵某果然没有食言,有了这份协议,也就有了一份保障。黄某十分高兴地趴在了赵某的床上。

赵某见黄某没有任何防备之心,便转身来到客厅,拿出了一个锤子。之后悄悄来到黄某身后,朝着黄某的后脑勺连砸了三下。黄某顿时就没了反应。

怕黄某不死,赵某又来到客厅,拿了把刀,然后用刀在黄某的脖子两侧各划了一个口子。就这还不放心,又拿刀在黄某的后心位置连扎了三刀。

赵某行凶的锤子和刀,本来是提前准备好,用来杀赵某,结果黄某却无辜受害。

见黄某没有了呼吸,赵某顺手将锤子放在了床褥下面,用被子将刀擦拭干净后,套上了一个纸套,装进了羽绒服的口袋里。

之后,赵某将一大一小两个炸药包和汽油“包装”了一下,放在了一个礼品盒子里。没过几分钟,小赵就来了。

赵某担心小赵发现家里的情况,这就很难杀得了他了。于是临时改变计划,医院动手。也没让儿子小赵进屋,手里拎着“礼品”就出了门。

小赵没有任何疑心,见父亲拿的礼品比较多,还帮忙拎了几件,他根本想不到,那个表面上是装鸡蛋的纸盒里装的,就是父亲准备的炸药包。

图片与文中案例无关

医院的门诊大厅,赵某给医生打个电话,但医生说,让他们等一会。又过了一会儿,赵某又和医生联系,但被告知正开会呢,还得再等。

赵某有些等不及了,便准备往大厅门外走,小赵见状,也跟了过去。赵某突然停了下来,并用打火机点燃了那个小一点的炸药包。

随着“嘭”的一声响,大厅里的人都被吓了一大跳,医院的保安看到地上仍有东西在燃烧,便急忙拿着灭火器就过去了。

而小赵当时也被吓懵了,刚想问父亲这是要干啥,却看见父亲拿着刀冲向了自己。

小赵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呢,胸口已经被父亲捅了一刀,之后脸上也被刀划了一下。这时小赵才意识到父亲这是要杀了自己啊,一边跑,一边喊着“疯了、疯了......”

赵某拿着刀就追,嘴里还嚷嚷着“咱俩同归于尽!”

医院的工作人员和保安赶忙前来制止,并去夺赵某手中的刀。赵某毕竟是年纪大了,在夺刀过程中被摔倒在地。

但赵某仍不死心,想着反正也不打算活了,在准备点燃那个大一点的炸药包,准备再次引爆的时候,被保安控制住了。

公安机关接警后,医院,将赵某抓获。所幸小赵伤得不重,在跑到了急救室后,及时得到了治疗,事后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偏重)。

之后,公安机关又对赵某的家中进行搜查之时,发现了死者黄某,其颅脑、颈部动脉和静脉,以及左侧肺脏均因赵某的行为严重受损。经鉴定,黄某的死因系重度颅脑损伤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2月18日,也就是赵某行凶的次日,公安机关以赵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刑事拘留。侦查终结后,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赵某因琐事对黄某不满,趁黄某不备,持铁锤猛击黄某后脑,又持刀切向黄某左右颈部,并刺其左侧背部数下,伤及黄某的颅脑、颈部动脉及静脉以及左侧肺脏,致其死亡。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同时,赵某因家庭矛盾,对其亲生儿子小赵心存积怨,医院及医生亦有不满,并预谋制造爆炸,企图炸死小赵并造成较大影响。

虽未造成人员伤亡,小赵也仅构成轻微伤,但赵某已实施了杀害小赵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同时,其在公共场所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爆炸罪。

赵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未提出异议。

其辩护人提出:赵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系坦白,且无前科。另外,赵某愿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希望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

赵某故意非法剥夺黄某的生命,并致其死亡,依法构成故意杀人罪。

从赵某的遗书中可知,其具有将小赵杀害的预谋,在医院引爆自制爆炸物,也具有将其炸死的意图,未能得逞后又持刀捅刺并追砍小赵,亦有“同归于尽”的言语,主观上具有将其杀害的故意。因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得逞,故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另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赵某在公共场所内引爆自制爆炸物,事发当时又属就诊高峰期,事发现场人员众多,其行为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爆炸罪属行为犯,其具有制造爆炸事件的预谋,并引爆了爆炸物,实施了爆炸行为,已构成爆炸罪,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案件审理期间,赵某与被害人黄某的亲属达成了调解协议,黄某的亲属对赵某表示谅解。(具体调解内容不明,估计是真的将房子赔给了对方)

最终,法院考虑到赵某在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对赵某予以从轻处罚。

判定赵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来源: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不知大家看了这个案例后,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