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1、通报:石家庄这些企业、工地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事业单位新规来了!近亲关系不得是同一单位上下级

3、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法律要明确了!

4、小心!骗了很多人的谣言,死灰复燃了

5、痛心!女医生遭袭击身亡,此前曾为嫌犯治疗直肠癌

6、10岁男童独自驾车上高速狂飙公里!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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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天气

10月24日(周四)限号提示

▲石家庄市主城区及下辖各县市区:限行尾号1和6。(正定不限号)

▲唐山、保定、廊坊、秦皇岛、邯郸、雄安新区、沧州、定州、辛集、邢台:限行尾号1和6。

▲衡水、张家口、承德:均不限号。

▲北京、天津:限行尾号1和6。

各地限号措施如有变动,则以最新消息为准。

天气

今天各地具体天气

(河北天气)

看点

01

通报:石家庄这些企业、工地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关于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我市于10月16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0月19日18时起,工业企业执行Ⅰ级应急减排措施。

连日来,市大气办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加强联防联控,重点就市内汽修、印刷等涉VOC企业和施工工地、搅拌站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个别企业粉尘废气无组织排放、违规生产、违法排污,一些施工工地苫盖不严、扬尘污染严重等典型问题。

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这些问题案例通报如下。

一、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1.建设大街与槐安路交叉口南行米路西市政热力管道施工,检查时正在进行装车作业,未采取抑尘措施。部分裸露路面浮土较多,车辆经过产生扬尘污染。

2.石家庄地铁2号线04标段项目现场正在进行施工作业,场内有抑尘设施但未使用;大面积施工场地黄土裸露未进行覆盖,扬尘严重。

3.长安区高营大街东米处大面积沙堆露天堆放,未按规定采取苫盖等防止扬尘污染措施。

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

4.新华区医院项目施工现场,工地内铲车进行挖沙作业时未采取抑尘措施,工地内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黄沙露天堆放未苫盖,露天焊接作业污染环境。

5.循环化工园区凝瑞苑小区南侧丘头村拆迁工地扬尘污染。预警期间挖掘机进行房屋破拆作业时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大量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未进行苫盖。

6.工业大街石炼影剧院门口热力管网工程施工现场,预警期间挖掘机进行土方作业时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施工现场大面积黄土裸露未苫盖。

7.石炼第二生活区热力管网工程施工现场,预警期间挖掘机进行土方作业时未采取任何降尘措施,施工现场黄土堆裸露未苫盖。

8.长安区荣盛华府工地,19日在重污染二级响应期间进行土石方作业,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野蛮施工。

三、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9.河北聚悦化纤有限公司粉尘无组织排放。10月19日夜间检查时发现,河北聚悦化纤有限公司处于限产状态,烘干工序生产,该工序废气输送管道与引风机连接处密闭不严,粉尘无组织排放。

10.石家庄凯通锻压有限公司废气无组织排放。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锻造工序产生烟尘大部分未经污染治理设施直接排放,锻造车间大门敞开、玻璃多处破损,废气无组织排放。

11.裕华区客满多汽车维修服务中心擅自闲置VOC治理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喷漆房正在作业,配套的UV光氧催化治理设施擅自停用,调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未按规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12.石家庄建东印刷有限公司未落实重型柴油车强化应急响应管控措施,预警期间该单位使用国四车辆拉厂区生产设备。石家庄九洋印务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该企业未落实重污染一级预警减排措施,违规生产,违法排污。

四、其他环境污染

13.东货场未落实重型柴油车强化应急响应管控措施,检查发现有一辆无通行证重型柴油车辆准备出厂。

14.18日晚,市城管局组织施工人员,在新京大厦北侧天桥进行露天铺塑作业,施工过程中异味明显,距人民会堂国控点位仅米。

希望各企业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好各项应急减排措施;希望各有关部门强化检查督导,细化责任落实,各司其职,协同发力,为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新贡献。

欢迎社会公众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情况进行举报监督,举报、。

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年10月21日

来源:石家庄空气质量发布、石家庄发布

看点

02

事业单位新规来了!近亲关系不得是同一单位上下级

为从源头上规范事业单位用人和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建立了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

回避规定着重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任职岗位和履职情况的监督约束,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工作的基本原则、回避种类、适用范围、权限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回避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之间凡存在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回避规定授权省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针对因地域、专业、工作性质特殊等因素,需要灵活执行岗位回避政策的,可以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规定。

回避规定要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外请专家等相关人员,参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解聘(任免)、考核考察、奖励、处分、交流、人事争议处理、出国(境)审批,人事考试、职称评审、人才评价,招生考试、项目评审、成果评选、资金审批与监管等工作时,对于其中涉及本人或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履职活动,应当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回避规定明确作出回避决定的权限,原则上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设定,对于成立专项工作组织以及邀请外单位人员的,由成立工作组织的单位、邀请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来设定权限。

回避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回避决定,并应当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事业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作者赵兵)

看点

03

伴侣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怎么办?法律要明确了!

21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审。对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索赔权、祖辈的隔代探望权、配偶婚前病史的知情权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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