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岑自然资拍卖告字[]01号
经岑巩县人民政府批准,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委托岑巩县土地整治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出让1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岑巩县档案局左侧宗地情况(点击图片可放大)
2.岑巩县双龙宾馆后面宗地信息(点击图片可放大)
3.岑巩县农业局后面宗地信息(点击图片可放大)
4.岑巩县文化路宗地信息(点击图片可放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次拍卖只接受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人可于年3月11日至年4月1日到岑巩县自然资源局(5楼行政审批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3月11日至年4月1日到岑巩县自然资源局(5楼行政审批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4月1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4月1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尽早填写竞买申请书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二)拍卖活动开始时,竞买人提前半小时到岑巩县自然资源局参加土地揭牌活动。
(三)本次出让宗地实行现状条件下的土地出让,宗地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条件将土地交付竞得人。
(四)该宗地范围内的管、杆、线及地上附着物若需迁移或拆迁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得人必须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后方可向岑巩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领取《不动产权利证书》。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挂牌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人:张年权
联系(-)
交付保证金收款单位、帐号、开户银行:
开户行:岑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街分社
帐号:
收款单位:岑巩县土地整治交易中心
岑巩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管:中共岑巩县委宣传部
主办:岑巩县新闻中心岑巩县网信办
总策划:陈永祥
总监制:潘家贵
执行总监:杨政权
本期编审:徐学练
责任编辑:杨尤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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