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涪陵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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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瞅着实习期就要过了,却在实习期的最后一天,酒后驾车!罚款不说,这驾驶证也给吊销了,得,就你这安全意识,确实该重新回炉学习了!结果悔之晚矣!
案情回顾
6月21日中午,涪陵公安交巡警新妙公巡大队在新妙场镇周边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14时许,刘某酒后驾驶渝G0JXXX小型轿车在弋阳路被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74mg/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询问,刘某中午是在新妙场镇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点啤酒,准备驾车到开平村接另外一个朋友时,被大队民警查获了。经查询,刘某所持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取得时间为年6月22日,被查获当天正是其驾驶证实习期的最后一天。刘某将面临罚款元,驾驶证被注销的处罚。众所周知,考取驾照并不容易,然而,刘某却不珍惜来之不易的驾照,在实习期内竟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被执勤交巡警当场查获,驾照还未“转正”就“下岗”了,当知道自己的驾照还得“回炉重造”刘某后悔不已。最后,小编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拿到驾照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丢失驾驶证事小,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放在首位的事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发现“点赞”和“在看”了吗,点我试试吧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